山西省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欢迎您的访问!

    田永明:紧扣职责使命 以高质量的派驻监督推动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新闻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加入时间:2021-05-28 00:00:00

    紧扣职责使命 以高质量的派驻监督推动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田永明

      王拥军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要义,引领新时代山西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紧扣职责使命,精准监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以高质量的派驻监督推动七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一、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专责机构,首要任务是立足于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牢记派驻监督职责使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严把政治监督首关,狠抓贯彻落实。通过参加会议、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中涉及被监督单位相关工作的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进;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督导、督促落实等形式,对诸如“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总书记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跟进监督,督促并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严格按照总书记讲话、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三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要求。聚焦政治问题,紧密联系实际,抓住具体人和事,根据被监督单位的职能定位、组织设置、运行方式,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灵活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二、优化改进日常监督,加强对核心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补齐日常监督短板,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参加(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突出对党组(党委)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每半年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一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体会商,深入研判、从中发现党组(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及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强化对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对会前征求意见、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进行全程监督,对问题突出、群众意见集中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进行监督,通过检查处室和直属单位会议纪录、工作安排,与负责人谈话了解等,倒查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二是加强对核心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管人管钱管项目、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和核心岗位人员的监督;重点关注权力运行的核心环节,严防权力运行风险;针对承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督促前移防范关口,完善制约机制,推动相关工程成为廉洁工程。三是紧盯“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通过参加、列席党组(党委)会、厅(局)务会和研究重大事项的专题会议,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敢于发声,敢于建议,敢于“唱黑脸”,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三、精准做好执纪执法监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要坚持“聚焦、精准、规范、有效”的标准,紧扣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精准做好执纪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一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客观分析、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注重区分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准确运用问题线索处置的四种方式和外围了解的辅助措施,以“量身定制”确保精准处置。二要精准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充分考虑被审查调查人态度这个变量,秉持公心、实事求是作出处理,既防止该从轻不从轻,又防止从宽处理无边,超越纪法的笼子。通过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要精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充分利用组内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此外,对受处分干部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回访抽查,惩防并举,确保案件查办取得实际效果。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三水)    电话:0354-2518191    传真:0354-2518191    信箱:sxskyoffice@163.com

Copyrights 2013 SXSSK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9013303号-1

晋公网安备 1407020200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