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欢迎您的访问!

    太谷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住楼项目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公示

    新闻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加入时间:2020-01-15 00:00:00

      一、项目概况

      太谷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住楼项目地块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明星镇大王堡村和贾家堡村之间,太太路西侧。2019-20号地块占地面积4976.67平方米,合7.47亩;2019-21号地块占地面积4034.54平方米,合6.05亩;两地块面积共13.52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办理农用地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的出让手续需要,经公开选择,由太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对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大王堡村-贾家堡村的2019-20、2019-21号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土壤环境污染调查评估。

      二、地块历史情况

      该地块之前一直为农用地,未有较大土壤翻动、填埋等造成土壤环境变动的行为。种植类型从原来的小麦、玉米经济作物逐渐转变为林果类苗木、白菜、萝卜蔬菜类植物,但土地用途未发生过改变。

      三、调查工作开展

      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由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点位布设及报告编制,由山西省三水实验测试中心、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

      四、调查结果

      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分析项目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相关规定计算得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含量限值,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三水)    电话:0354-2518191    传真:0354-2518191    信箱:sxskyoffice@163.com

Copyrights 2013 SXSSK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9013303号-1

晋公网安备 14070202000087号